您的瀏覽器版本已過時。我們建議您更新瀏覽器到最新版本。

居屋篇- 按揭年期 vs 政府擔保期

發表 2015/07/13

友人向Dr. Mor 透露正計劃以「綠表」購買二手居屋單位,表示樓價只約$250萬較私樓平宜,以月入1.8萬元計應足夠支付為期30年的按揭供款,並問Dr. Mor有無咩意見? Dr. Mor 了解後即告之「三思而行」。

事關友人計劃購入的二手居屋單位樓齡近18年,於二手市場購買居屋(未補地價),必須注意有關的物業的樓齡,因為居屋按揭涉及房委會的按揭擔保,擔保期一般是以居屋首次出售後25年計算,銀行批出有關的按揭貸款亦會以25年減物業樓齡來訂定按揭貸款的最長年期,以友人個案而言,按揭貸款年期最長只可敍做7年 (25年-18年),而非30年,故此按揭月供金額會較預算為多。

 

但在自由市場購買二手居屋(已補地價),則與一般私樓買賣無異,按揭年期並不會受政府擔保期所限。